网友问:根据《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》(泸市公积管〔2026〕6号)规定,自2026年9月20日起,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自住住房装修。咨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具体流程、时限、所需材料,咋个操作最简单?
泸州市市公积金中心回复:
泸州市关于“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”的政策已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,该政策办理材料如下:
1.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;
2.申请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原件;
3.结婚证原件(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提供)。
办理时限及额度:一个自然年度内任意时间提取一次,当年未提跨年度后不追溯补提。一个家庭(夫妻双方)一个自然年度内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。
办理渠道:网上服务大厅、微信服务号以及线下窗口选择仍一渠道办理。
其它疑问,请拨打中心咨询电话:0830-2361331 3108164
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,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:https://zfgjj.luzhou.cn/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