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什么时候起,“不孝有三,不考公为大”、“宇宙的尽头是编制”等说法流传甚广,公务员报考人数屡创新高更是印证了同学及家长对公务员的偏爱!
当然,报考公务员绝非易事,除了考试成绩之外,参与公务员报考,很关键的一项就是政审。
如果户口本上出现这4个字,基本无缘公务员!
泸州零距离小编汇总了不能报考公务员的类型,一起来看规避风险!

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?
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,官方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有5类,具体如下:
1.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(含试用期人员)、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(非在职)毕业生;
2.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被开除公职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4.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5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对于以上5类人员,相信大家对于其中的几类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,但可能也有个别类型容易被忽略。
在这里,不得不提一个每家每户都有的物品—户口本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如果家里的户口本上出现“拒服兵役”这四个字,那么就与公务员录用无缘了。

什么是“拒服兵役”?
拒服兵役,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,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,属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那么,拒服兵役真的会导致个人、家庭成员在公务员方面的录用吗?来看一个实例你就懂了!

真实案例

2025年6月6日,黑龙江齐齐哈尔“魅力克山”发布《对王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通报》:
应征青年王某某,男,2004年4月25日出生,中专学历,克山县河北乡人。该青年于2025年1月通过全国征兵网自愿报名参军,经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合格后,3月上旬被批准至武警某部队服现役。
王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不端正,对部队工作生活极不适应,多次提交离队申请,新训大队对其多次进行思想教育,其不为所动,拒服兵役态度坚决。经武警支队新训干部骨干、县征兵办工作人员和该新兵家长、亲属多次对其谈心教育,仍拒不悔改,拒绝履行兵役义务。4月30日,王某某被所在部队作除名处理。
为坚决维护依法服兵役严肃性,切实教育本人、警示他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《黑龙江省拒服兵役查验惩戒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经研究决定,将王某某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,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由县公安局在省级人口信息系统记事栏中注明“拒服兵役”,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,具体处罚如下:
一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取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,并按照2025年克山县家庭优待金(27625元)两倍处以一次性罚款55250元上缴县财政。如拒不缴纳罚款,则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二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不得入党,不得参加劳动模范、道德模范、时代楷模、五一劳动奖章、五四青年奖章、优秀团员等社会各类荣誉评选,已经获得的相应荣誉予以撤销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总工会、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。
三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不得申请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,由县发展改革局、县财政局及事先受理、认定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申请的县相关部门共同实施。
四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不得招录为军队文职人员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,由县人武部实施。
五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不得参与军队任何项目招标、投标和建设、服务等事项,由县人武部实施。
六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在办理个人信贷、融资、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,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,从严审批,由县财政局负责通报各金融机构实施。
七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在律师、教师、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、证券(基金、期货)从业人员、新闻工作者等资格认证和就业安置中,依法依规予以限制,由县委宣传部、县教育局、县司法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税务局共同实施。
八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2年内不得升学、复学,由县教育局实施。
九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不得招录为公务员或者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的工作人员,不得招录、聘用为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共同实施。
十、自通报下达之日起,2年内不得办理任何出国(境)证件、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国(境),已经办理的出国(境)证件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销,由县公安局实施。
十一、依法依规将其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政府媒体平台向社会通报。

拒服兵役,后果很严重
近年来,拒服兵役现象时有发生……
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,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去践踏法律尊严。
当兵不是儿戏,拒服兵役后果有多严重?
一起来了解下👇




依法服兵役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。
切莫因一时任性,使个人和家庭承担严重后果,譬如被大家视为“铁饭碗”的公务员职位录用机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