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6日上午
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
冲上热搜第一
公众再次聚焦城市文明养狗的话题
恶犬伤人
让人触目惊心
城市养犬如何规范也引人深思
此前报道:大型犬撕咬女童 致其受伤严重
事件发生在崇州一小区内,大型犬撕咬一名2岁半女童,致其受伤严重。
女童母亲称,她带女儿出单元门时,被一只狗扑倒并遭撕咬。后来邻居前来帮忙,众人合力将狗赶走。她表示,孩子精神状态稳定,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,下一步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。
16日下午,崇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,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经全力救治,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,生命体征平稳。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。
17日,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,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。
近年来
宠物经济不断发酵
城市养犬的数量也在增多
如何文明养犬,消除狗患困扰
这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
对于爱狗者来说
狗通人性,招人喜爱
但一些人对于猫狗给予过多恩宠
却对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漠然以对
狗患源于人患,恶狗伤人
要治理城市“狗患”
杜绝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
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
不断强化管理的末端落实
2020年5月两会期间,市人大代表提出《关于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的建议》,旨在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,避免犬只伤人恶性事件发生,保障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2023年2月24日,《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(草案)》举行专家论证会,就规章出台的合法性,特别是与上位法之间是否存在冲突进行讨论,标志着《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》的出台条件已趋于成熟,值得期待。
《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(草案)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:
【适用范围】宜宾市城市建成区、近郊区、工矿区、游览区、港口、码头、车站和机场为犬只限养区,限养区的养犬管理适用本办法。县(区)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犬只限养区。
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,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免疫、登记管理的规定。
《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(草案)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:
【准养类型】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。限养区饲养的犬只,须经所在地县(区)公安机关批准。经批准养犬的,由批准机关发给准养证书。
如你的身边有不文明养犬行为
您可以拨打各区县公安局
或当地派出所电话进行监督举报
牵好“文明绳”
关于城市养犬
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
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
【正文完】
来源:宜宾融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