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市有奖发票活动政策解读
问:什么样的发票符合参与资格?
答: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 个人消费者在泸州市辖区内的零售、餐饮、住宿、文化艺术四个行业的经营主体处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取得;
2. 泸州本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(数电发票);
3. 单张票面金额(含税)在100元(含)以上;
4. 发票抬头须填写个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,且与上传平台实名认证姓名一致;
5. 消费和开票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(含)至12月31日(含)。
问:哪些发票不能参与活动?
答: 1.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;
2.票面有“收购”字样的发票;
3.红字发票或已红冲的发票;
4.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;
5.销售方为非泸州市注册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;
6. 其他违反税务规定或无效的发票。
问:上传发票数量有限制吗?
答:有。每人每日最多上传2张,每人每月累计最多上传20张。单张符合条件的发票仅限上传一次。
问:本次活动设有哪些抽奖方式?
答:采取“即时抽奖”与“定时抽奖”相结合的方式,单张票面金额在1000元(含)以上的有效发票可同时参与两种抽奖。
问:什么是“即时抽奖”?
答:单张票面金额100元(含)以上的有效发票,系统在个人消费者完成上传后的次日自动完成抽奖。每天开奖,奖项为10元至90元不等的奖金。
问:什么是“定时抽奖”?
答:单张票面金额1000元(含)以上的有效发票,每月组织两期抽奖(逢节假日或全市性重大活动安排动态调整),奖项为1000元至1万元的奖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