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
关于公开征求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(报批稿)意见的公告
各会员单位、相关餐饮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检测机构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白酒生产企业、行业专家及广大市民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推进文化自信自强”“加快建设质量强国”的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泸州市“中国酒城”的独特资源优势,系统规范“酒城下酒菜”这一承载深厚历史底蕴与群众基础的地方饮食文化形态,推动泸菜标准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发展,促进“餐酒共生”消费新场景构建,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依据《泸州市餐饮行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》(泸餐协〔2026〕6号),已完成团体标准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(T/LCX 003—2026)报批稿的编制工作。
本标准作为《T/LCX 001—2026《泸菜菜品技术标准》和《T/LCX 002—2026《泸菜分类与术语》的专项配套标准,聚焦“中国酒城”泸州特有的“餐酒共生”饮食文化,围绕“酒入肴三段法”这一核心技术路径,系统整合本地地理标志产品、传统工艺与集体味觉记忆,构建“地理标识 × 风味密码 × 技术规范 × 文化叙事 × 场景适配”的“五位一体”标准架构。
为确保本标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、实用性与可操作性,现根据四川省团体标准信息平台“征求意见管理”的相关要求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一、标准基本信息
项目内容
标准名称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(报批稿)
标准编号T/LCX 003—2026
标准属性团体标准(T类)
归口单位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
起草单位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、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、四川省桑治均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、万俊(中式烹调)技能大师工作室、王郑(中式烹调)技能大师工作室
主要起草人王晓林、代应林、桑治均、谭静、万俊、石自彬、李智刚、王郑、曾正成、汪太明、李祥、梁万彬
二、标准制定背景与意义
四川省泸州市作为“中国酒城”,拥有两千余年的酿酒历史,是中国浓香型白酒的核心产区之一。在长期的酒文化实践中,“一口酒、一口菜、三回味”的饮食节奏已深深融入百姓生活,形成了独具特色的“餐酒共生”生活方式。
“酒城下酒菜”根植于长江、沱江流域人民的生活智慧,源于盐运工人、船帮伙计、市井商贩的日常饮食需求,在“解腻、压酒、助兴、醒神”四大功能驱动下,演化出兼具地域性、功能性与文化性的独特风味体系。
然而,长期以来,“酒城下酒菜”存在概念模煳、标准缺失、文化空心、产业脱节等问题,制约了其品牌价值提升与产业链协同发展。为此,协会立项制定本标准,旨在:
1.填补国内“酒配菜”领域技术标准空白;
2.实现从“乡土记忆”到“城市名片”的跃升;
3.为“泸菜出川”“美食外交”提供权威话语支撑;
4.助力“舌尖上的酒城”建设,推动餐饮与白酒产业深度融合。
三、标准主要内容概述
本标准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“酒城下酒菜”的研发、生产、经营、教学培训、品牌认证、文化传播及相关标准化活动,涵盖热菜、凉菜、烧烤、糟制、腌腊等多种品类,重点服务于白酒消费场景下的餐饮服务与产品开发。
核心内容包括:
1.明确术语定义与功能定位
定义“酒城下酒菜”为:以泸州为地理原点,以“酒入肴三段法”为核心技术手段,专为搭配白酒饮用场景设计,具备“解腻、压酒、助兴、醒神”四大功能的地方特色菜肴体系。
补充“下酒菜”广义定义,强调其“口味偏重、质地适口、便于分食、风味互补”的特征,避免仅凭名称或食材片面认定。
2.构建“五位一体”标准架构
地理标识:优先选用泸州本地地理标志产品(如泸州老窖、郎酒、古蔺泡菜、泸县子姜等);
风味密码:突出“酒香与菜香融合”“回甘明显”“不燥不腻”的感官体验;
技术规范:强制要求“酒入肴三段法”全程应用,量化关键工艺参数;
文化叙事:设立“文化典故编号”制度,建立附录C《文化典故溯源模板》,强化历史渊源、民俗记忆与集体情感联结;
场景适配:倡导“一口酒、一口菜、三回味”的食用节奏,提升餐酒互动体验。
3.规范分类、命名与编码体系
分类采用《T/LCX 002—2026》确立的“地理—风味—技法”三维模型:
地理维度:大河帮(DHB)、小河味(XHW)
风味维度:市肆酒楼风味(SSJL)、乡村田席风味(XCTX)、凉卤烧烤风味(LHSS)、江滩火锅风味(JTHT)、酒糟窖香风味(JZKX)
技法维度:小煎小炒(XJXC)、卤(L)、烤(K)、坛焖(TM)、糟制(ZF)、糟烧(ZS)
命名遵循“地域/流派+技法+主料”结构(如“合江小煎鸡”),禁用“秘制”“香辣”等空洞词汇;
编码采用统一格式:[地理代码][风味代码][技法代码][流水号](如XHW-LHSS-K-01),实现跨标准数据互通。
强化加工工艺与质量控制
“酒入肴三段法”为核心工艺,分阶段操作:
第一段(去腥增香):初加热时加入≤50ml白酒,推荐使用泸州老窖头曲(52%vol);
第二段(融味促溶):炒香底料后加入30–80ml白酒,推荐使用泸州老窖特曲;
第三段(提韵定格):出锅前1分钟淋入5–15ml高度酒(≥45%vol),推荐使用原浆酒,激发复合酯香。
工艺参数量化:明确“腌制时间≥6小时”“火候控制:中小火煸炒3分钟,旺火收汁1分钟”等关键节点;
感官要求细化:从色泽、香气、口感、余味四个维度设定评价标准,强调“酒香提韵”“咀嚼后余味悠长”。
完善食用、贮存与标识追溯要求。
推荐“现制现售、现做现食”,提倡“一口酒、一口菜、三回味”的食用节奏;
规范冷藏(0–4℃,≤48小时)、高温保温(≥60℃,≤4小时)、冷冻(≤-18℃)等贮存条件;
菜单强制标识内容:
是否含酒精
推荐搭配酒种(如浓香型、酱香型白酒)
文化典故编号
主要风味锚点(如“酒糟”“木姜子”)
辣度等级(★☆☆☆☆ 至 ★★★★★)
过敏原提示(如含酒精、海鲜、坚果等)
净含量(g或ml)
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二维码数字化追溯系统,消费者扫码可查看原料产地、制作视频、文化故事与主厨介绍。
四、征求意见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(共30天)。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。
五、征求意见材料
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(报批稿)(附件1)
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编制说明(附件2)
《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表》(附件3,可下载填写)
以上征求意见材料请在文末下载附件。
六、意见反馈方式
请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填写《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表》,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:
电子邮箱:林盛才(秘书长):1069428168@qq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T/LCX 003反馈+单位名称”)
纸质邮寄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大道41号龙泉大厦1305室,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办公室(邮编:646000)
联系电话:13608289699
七、注意事项
反馈意见须提供单位全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,匿名意见原则上不予受理;
每条意见应明确指出所涉章节编号、条款内容,并说明修改理由或补充依据,必要时可附图表、照片或实验数据佐证;
所有反馈信息将统一整理形成《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》,经专家评审后修改完善,并随标准文本在协会官网及四川省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同步公开发布;
凡提交意见被采纳两条及以上者,将在标准正式发布时列入“参编单位/专家名单”或“技术审查专家”予以致谢;
本标准是泸菜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未来将作为“酒城下酒菜”品牌认证、示范店评选、预制菜开发、职业技能培训及“美食旅游”打卡的重要技术依据。
我们诚挚邀请广大餐饮从业者、白酒行业代表、文化学者、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共同把《酒城下酒菜菜品技术标准》打造成一部既有文化底蕴、又有技术含量、更具产业价值的标杆性团体标准!
特此公告。
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
2026年9月1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:
